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,文艺创作,广告设计、代理,广告发布,广告制作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,市场营销策划,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,专业设计服务,平面设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